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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讯加盟连锁的经营方式,很受中小投资者的欢迎。一些爱钻空子的不良商家,便打着连锁招商的幌子,故意设置合同陷阱牟取利益。省城工商部门近期受理了多起有关加盟连锁经营的投诉。
徐先生欲开一家干洗店,经过市场调查,想加盟为某品牌的连锁店。偶然得知济南市华龙路附近的一家该品牌连锁店准备转让,遂与店主王某签订了“转让协议”,徐先生将
8万余元的转让款付给了对方。今年10月中旬,徐先生的干洗店开门营业,谁知几天后,就被该品牌的所有人举报到历城工商部门,称徐先生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。经执法人员查实,徐先生经营的干洗店确实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授权,其私下与王某签订的转让协议无效。因为该公司与原店主王某签订的加盟合同中明确规定:“未经公司同意,任何人不得将加盟店对外转让,否则视为侵权”。而此时王某已不知去向,徐先生只得接受了工商部门的处罚,并重新办理了加盟手续。
消费者吴女士,则上了格式合同的当。今年初,吴女士加盟济南某商贸公司开了一家儿童用品店,近期因经营情况不好,吴女士想终止加盟。但该公司不仅不返还部分加盟费,还要收取高额违约金,其依据是合同条款“协议签订日起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没有补进货物,则视为违约”。由于该公司的货物销路不好,吴女士的确很久没有补进货物了。感觉被骗的吴女士遂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。
工商人员就此提醒准备开加盟店的投资者,事先一定要做充分的市场调查,选择知名度高、信誉好的连锁品牌,最好和品牌所有者直接签订合同,不要轻信“中间人”。对于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,要仔细阅读有关条款和确认事项,有条件的应到有关部门进行合同仲裁或请专业人士详解合同条款,以免陷入对方暗设的合同陷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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